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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复绿”替代修复,昔日“火烧林”变花海!

重庆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1-04-25


10月12日,凉凉秋意中,朦胧雨雾下,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审判庭庭长冉崇高和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资庭庭长陈红专一同步入位于江津李市镇两岔林场内,查看种下的树苗成活情况。




一片金黄的花海在荒山中恣意伸展,路过的游人用照片记录美景,但并不知道,绿叶黄花覆盖的焦黑土壤中,深藏着一段悲伤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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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2012年,一位路人的一颗烟头,让这片300多亩的林地得名“火烧林”。
2018年8月,在江津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采矿罪案件中,被告人余某认识到其违法采砂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自愿表示愿意修复生态环境,并支付20万元造林管护费。
于是,一群身穿灰色制服的江津法院人带着他来到这片光秃秃的荒山,还给了这片林地赋予一个新的名字“司法修复林”。



被告人带着对大自然的忏悔,在一片疮痍中种下了第一株黄花槐,也拉开了江津法院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的序幕。

 渐渐地,11000多株小树陆续在这里生根发芽,终于开出金黄的花,这片林地的火痕也慢慢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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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边的树荫下,“司法修复林”几个字若隐若现的,既揭示着这片林地肌肤焕发新生的秘密,也预示了这片林地更加金黄的未来。

如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和江津区人民法院在这里已共同建立了重庆市生态林司法修复(李市)基地,这也是两级法院按照“修复、保护、教育”的思路建立的第一个基地。 


按照“主城一中心,基层三个点”的基地总体布局,目前位于李市镇两岔林场的重庆市生态林司法修复(李市)基地、位于四面山会龙庄的重庆市野生植物司法保护(四面山)基地已基本建成,而位于南岸区广阳岛的重庆市生态司法修复(广阳湾)教育实践基地、位于江津区四面山风景区内的重庆市生态司法保护(四面山)教育基地也正在积极筹建中,两级法院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已进入了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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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朱锐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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